查看原文
其他

【国税函[2000]687号】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土地增值税金穗源
2024-08-24
第一时间传递土地增值税政策法规

NEWS

所属类别: 【土地增值税】

发文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2000-09-05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                     问题的批复  

文       号: 国税发【2000】第687号 

有 效 性 : 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请示》(桂地税报[2000]32号)收悉。鉴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共同转让深圳能源(钦州)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且这些以股权形式表现的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经研究,对此应按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征税。



我是小金,土地增值税政策的梳理汇总小秘书。

如果你觉得我的公众号能够帮助到你,请多帮我推荐给你的朋友。

也希望能够帮助到他们。

如果你有土地增值税方面的问题,请微信:3341586979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土地增值税金穗源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